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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关于发型构成的诸要素
一、纯粹形态
发型构成研究造型规律,所有的发型,皆可以做如下分类:

原始形态是靠自律生长的,不涉及材料(头发)和制作等问题;人工形态是靠他律形成的,其创自然作的动机和过程均与自然生长不同,而且存在技术问题。不过形成人工形态的他律(法则)都是从自然形态的生成中提炼出来的。由于审美的不同,我们不仅把自然的形态作为模仿的对象,而且还作为功能、构造和美好法则(对称、比例、调和、平衡、对比等)的范例。
1,纯粹形态的基本形式。
纯粹发型属于概念发型,它虽然对立于现实发型,但同时又是所有发型的基础。作为基本形态,必须是多数发型中共同存在的单位或形态元素。我们把这样的单位或者聚集,或者分割,并通过扩大、缩小、变形等手段,就可以创作出许许多多的发型来。这种纯粹元素的基本形式虽然有种种,但其最基本的内容就是直线系和曲线系两类。在概念上直线系仅有一种,而曲线系则分自由曲线(如头发的自然卷)和数学曲线(刻意加工的有规律曲线)。作为基本研究我们取数学曲线,即圆,椭圆,抛物线等曲线。这些曲线又以圆为代表,因为以圆的弧线和直线作对应最为直观,而且远是封闭曲线,包含着面,而弧线又是方向性较为肯定的曲线。如果用两种线型作平面型,就成为多角形和曲线形(封闭曲线的面),进而又可用正方形和圆面为代表。如果再作成立体,就变成多面体,可以以正方体和球体为代表。除此之外在立体中还可以例举圆柱和圆锥体为中间形式。

图2:直线、自由曲线、抛物线、数学曲线、椭圆、圆、正方形、三角型、多边型、圆柱体、正方体、圆锥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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